日期:2021-11-0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贵州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贵阳市富源南路435号,始建于1958年,其前身是“贵州省木材加工厂”、“贵州省木业总公司” ,原隶属贵州省林业厅,是国有中Ⅱ型企业。2016年8月划转到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根据国资委“公司制”改制要求,完成了“公司制”改制,更名为“贵州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现隶属贵州成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478.3万元,原国家划拨土地569亩,约37.9万平方米(厂区及家属区),现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场地、门面、闲置厂房、仓库租赁。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要求,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公司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中层管理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发展法规部副部长1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带领员工艰苦创业、努力工作、推动发展,工作业绩良好。

3.有强烈事业心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管理岗位的文化业务素质,工作思路清晰。

4.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能正确行使权利,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清正廉洁、艰苦朴素。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报名条件

发展法规部副部长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2.年龄4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优先考虑具有法律执业资格或具有3年以上有法律事务从业经历。

4.熟悉法律事务,对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5.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能正确行使权利,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清正廉洁、艰苦朴素。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6.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备较强的管理、语言文字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723:59时止。

2.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贵州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市场化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③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扫描件)。

④近期1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由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将文件压缩包发至贵州省木业公司党委办公室联系人的邮箱。邮箱账号:1455517535@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来自xx网站”)。

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不予考虑,视为放弃竞聘资格;通过其他渠道投递、邮箱投递不成功、超过报名时间投递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贵州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科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聘职数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暂不开展后续公开选聘工作。

(三)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包括:笔试+面试。总分100分,笔试50%、面试50%,两项成绩加权计算考试成绩,成绩向社会公布。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进行通知。笔试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笔试分数按百分制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15分钟/人,共设3个问题,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逐一作答,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

 (四)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自行到省医或贵医附院等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体交体检报告,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于一周内提交下列材料:

1.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政审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及廉洁自律情况,个人体检报告、个人征信报告。

2.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离职证明、政审材料(户籍所在地)、个人体检报告。

按照《贵州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规定,贵州省木业公司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

经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情况依次递补。

(五)聘用

1.研究决定。通过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经贵州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公示时间顺延。

3.聘用。

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贵州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②待遇及管理。发展法规部副部长岗位按照木业公司中层人员进行管理,享受木业公司中层薪酬待遇及公司相关福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应聘过程中,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及相关安排,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相关信息。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和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务必严守选人用人相关制度,选聘工作全程接受木业公司纪委的监督。

监督电话:0851-83923504

3.本方案由木业公司党委党委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人及电话:

党委办公室 潘绍永 83923604  15086025835

人力资源科 刘天玲 83921850  18984070993

 

附件:2021年市场化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 9日